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学校党委决定对28名试用期满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2023年2月—2024年2月),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金融学院副院长周文;
(二)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陶东杰;
(三)工商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钱玲;
(四)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陈立双;
(五)信息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彭玲;
(六)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腾;
(七)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段宏磊;
(八)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谭绍江;
(九)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王海涛;
(十)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陈奕;
(十一)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吕植成;
(十二)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洋;
(十三)体育与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诚;
(十四)财经高等研究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潘娜;
(十五)国际教育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靳洪;
(十六)纪委监专办副处级派驻纪检员郭峰;
(十七)教务处副处长曾菡;
(十八)学生工作部(处)副部长(副处长)杨晓龙;
(十九)审计处副处长、采招办副主任李杨;
(二十)合作发展处副处长晁悦;
(二十一)离退休党委委员、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苏晴;
(二十二)经济与贸易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丁升;
(二十三)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万庆召;
(二十四)继续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王丹凤;
(二十五)继续教育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丁方;
(二十六)图书馆党总支委员、副馆长明莉;
(二十七)后勤集团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迟鹏;
(二十八)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陈瑶。
二、考核时间
2024年3月4日-3月8日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重点考核其对所任职务的适应度和履行职责情况。
四、考核方式
试用期满考核采取个人试用期满工作总结、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综合进行。
(一)个人工作总结。试用期满中层干部对照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撰写试用期满工作总结,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
(二)民主测评。召开试用期满中层干部任职单位全体教职工会议(参会率不低于2/3),试用期满中层干部现场述职,与会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
(三)考核谈话。考核组与考核对象的分管联系校领导、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教授、系主任、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等)进行个别谈话(不少于15人),与考核对象面谈,结合民主测评情况,撰写考核情况报告。
考核对象任职单位教职工不足15人的,延伸到其工作关联单位负责人或教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谈话。
(四)审定考核结果。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总考核情况,形成初步考核意见,报学校党委研究,审议确定考核结果和是否正式任职意见。
五、考核分组安排
第一考核组:郑国霞、陈祥
考核对象:王腾、段宏磊、明莉
第二考核组:王平、杨亚娟
考察对象:谭绍江、王海涛、陈瑶
第三考核组:汤中秋、储环
考核对象:周文、张诚
第四考核组:曹礼和、夏炼
考核对象:靳洪、曾菡、丁升
第五考核组:聂春田、崔伦华
考核对象:陈奕、杨晓龙、晁悦
第六考核组:冯建军、李兵
考察对象:张洋、万庆召、郭峰
第七考核组:刘新平、左腾木
考核对象:陶东杰、陈立双、迟鹏
第八考核组:夏菲、田慧
考核对象:彭玲、吕植成、李杨
第九考核组:钟立伟、徐康
考核对象:潘娜、苏晴
第十考核组:孙浩、吴倩倩
考核对象:钱玲、王丹凤、丁方
六、工作要求
(一)考核对象于2024年3月4日上午12:00前将《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纸质加盖公章交至党委组织部403室,电子档3月3日下午2:00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uzhibu@hbue.edu.cn。党委组织部审核后在校园内网公示。联系人:左腾木,联系电话:027-81973781。
(二)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是一项严肃认真、规范细致的工作。有关二级单位党组织要精心组织,保证民主测评到会率。参加测评和谈话的教职工要本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从党的事业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核对象情况,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