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鄂经院党发〔2019〕31号),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专职组织员工作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指导党员发展工作。联系有关单位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推进督促、审查发展对象入党材料、促进在青年知识分子和高知群体中发展党员。
2、参与党校培训工作。参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工作,承担一定授课任务。
3、协助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了解二级单位党组织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关情况;了解掌握学生党员思想状况,对党员发展和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配合做好基层党组织的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
4、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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