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学校党委决定对14名试用期满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2022年10月—2023年10月),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党委研究室副主任刘足云;
(二)招生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邹冉冉;
(三)财务处副处长邹勇强;
(四)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平艺;
(五)保卫部(处)副部长(副处长)王黛昭;
(六)校团委副书记(副处级)曹敏;
(七)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副处级)李文杰;
(八)产教融合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姬亚光;
(九)后勤集团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副处级)周恒;
(十)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孙浩;
(十一)信息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陶鹏;
(十二)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孙彦波;
(十三)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朱莉;
(十四)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陈珊珊。
二、考核时间
2023年10月30日-11月3日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重点考核其对所任职务的适应度和履行职责情况。
四、考核方式
试用期满考核采取个人试用期满工作总结、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综合进行。
(一)个人工作总结。试用期满中层干部对照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撰写试用期满工作总结,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
(二)民主测评。召开试用期满中层干部任职单位全体教职工会议(参会率不低于2/3),试用期满中层干部现场述职,与会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
(三)考核谈话。考核组与考核对象的分管联系校领导、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教授、系主任、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等)进行个别谈话(不少于15人),与考核对象面谈,结合民主测评情况,撰写考核情况报告。
考核对象任职单位教职工不足15人的,延伸到其工作关联单位负责人或教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谈话。
(四)审定考核结果。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总考核情况,形成初步考核意见,报学校党委研究,审议确定考核结果和是否正式任职意见。
五、考核分组安排
第一考核组:郑国霞、陈祥
考核对象:周恒、姬亚光
第二考核组:汤中秋、储环
考核对象:孙浩、曹敏
第三考核组:聂春田、崔伦华
考察对象:陶鹏、刘足云
第四考核组:费春桃、左腾木
考察对象:孙彦波、李文杰
第五考核组:曹礼和、杨亚娟
考核对象:朱莉、邹冉冉
第六考核组:王水斌、罗琼
考核对象:陈珊珊、王黛昭
第七考核组:夏菲、李兵
考核对象:邹勇强、平艺
六、工作要求
(一)考核对象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00前将《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纸质加盖公章交至党委组织部403室,电子档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uzhibu@hbue.edu.cn。党委组织部审核后在校园内网公示。
(二)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是一项严肃认真、规范细致的工作。有关二级单位党组织要精心组织,保证民主测评到会率。参加测评和谈话的教职工要本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从党的事业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核对象情况,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
联系人:左腾木,联系电话:027-81973781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20231027.doc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