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七一”前夕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6-06-22浏览次数:18



各二级党组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相关工作要求,学校拟于“七一”前夕开展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等慰问工作,传达党中央和省委的关怀和温暖,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凝心聚力、拼搏进取,奋力推进特色鲜明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活困难党员申报条件

    1.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

    2.身患重大疾病、伤残,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

    3.遭受自然灾害或遭遇重特大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

    除以上情形之外,经党员群众公认、基层党组织认可的生活困难党员,也可作为慰问对象。

    二、慰问标准

    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经审批后,按照1000元标准发放慰问金。

    三、有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各二级党组织要把走访慰问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主题教育常态化的重要抓手,作为践行校训精神、密切联系党员群众的具体行动。坚持领导带头、分级负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走访计划,通过进家门、面对面交流,主动了解慰问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能解决的要及时协调帮助解决,让走访慰问真正成为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的过程

    2.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公平。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拟慰问对象台账,全面核实家庭收入、致困原因等情况,严防止多头走访、重复慰问、优亲厚友。所有推荐对象须在所在党支部(或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真正把生活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党员推荐上来。

    3.按时报送材料。请各二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七一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慰问审批表》(见附件),于2026625日(星期15:00前将纸质版(加盖党组织公章)报送至党委组织部403办公室(行政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uzhibu@hbue.edu.cn。逾期不予补报。

    4.离退休人员慰问事宜由离退休教职工党委统一负责摸底、申报和组织走访。


    湖北经济学院“七一”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慰问审批表.docx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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