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党校培训班学生指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16-03-24浏览次数:1215

各院(系)党委(党总支):

为加强党校培训班学员的管理,提高培训效果,充分发挥党校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的教育管理作用,现决定公开选拔2016年度党校培训班指导员(以下简称“指导员”),具体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名额

在校全日制学生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共选拔15名。

二、指导员主要职责

指导员主要负责党校培训班的日常管理,每期党校以班级为单位安排1名指导员,担任临时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指导员的职责:一是根据分班情况,以小组长为骨干成立班委会,与班委会共同加强班级管理;二是带领班委会加强与党校教师沟通,认真做好课堂考勤和课堂纪律维护,督促学员努力学习;三是指导班委会拟定小组讨论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分组讨论;四是及时收集和整理学员学习成果,负责“优秀学员”的评选;五是配合党校做好学员结业考试、结业证书等制作以及每期党校的宣传报道和后期成果处理。指导员工作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颁发聘书。

三、选拔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热心党校事业。

2、对自己要求严格,具备一定的党性修养和较强的纪律观念。

3、具有较强责任感,勤于学习,乐于奉献。

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学生干部管理经验者优先。

5、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日常办公软件(WORDEXCEL)。

四、选拔步骤

1、报名(325日至28日):下载《党校培训班学生指导员报名表》,于328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信箱:32396268@qq.com

2、资格审查及初选(329日):党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初选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330日下午):电话通知初选合格者进行面试。

4、任用:面试胜出者从本学期开始展开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党组织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推荐工作。

2、各学生党员自觉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支持党的工作,踊跃接受党组织挑选。

  

2016党校指导员报名表.doc  

 

 

党校办公室

    201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