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26年春节前开展走访慰问 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6-01-09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切实做好我校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工作,充分体现党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的关怀,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勠力同心、共同奋斗,在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经院实践中积极发挥作用。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北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在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春节前开展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的走访慰问活动。

一、生活困难党员申报条件

1.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

2.身患重大疾病、伤残,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

3.遭受自然灾害或遭遇重特大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

除以上情形之外,经党员群众公认、基层党组织认可的生活困难党员,也可作为慰问对象。

二、慰问标准

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经审批后,按照1000元标准发放慰问金。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安排,用心用情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生活困难党员慰问对象的推荐、审核、申报和慰问工作,使走访慰问的过程成为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过程。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对所有推荐对象,必须在其所在支部进行公示,真正把最需要帮助的党员推荐上来。

2.各二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填写《湖北经济学院2026年春节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慰问审批表》,于2026116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403办公室

3.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的慰问事宜由离退休党委负责。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2026年春节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慰问审批表.docx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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