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岗位空缺情况,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采用组织选拔方式选任经济与贸易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副院长1名。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任岗位
经济与贸易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副院长,岗位数1个。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和教学规律,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严于律已,清正廉洁。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能够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合作。
4、学历职称。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高或三年以上副高专业技术职称。
5、资历、业务能力与素质。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两年以上基层管理工作经历。有较高的专业教学、科研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不满56周岁(截止时间
7、工作实绩。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选拔时间及程序
此次选拔工作采取组织选拔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2021年3月至4月,其程序方法如下:
1、民主推荐。先进行会议推荐,在经济与贸易学院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其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2、接受个人报名。请符合资格条件且对经济与贸易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副院长岗位有意向的同志,下载《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岗位选任报名表》,向组织报名表达意愿,电子版发送至:zuzhibu@hbue.edu.cn,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28日。
3、确定考察对象。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对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岗位报名意愿,向学校党委汇报推荐情况。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对象撰写近三年重点工作事项和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安排考察工作组到考察对象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组向党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提出建议。
5、讨论决定。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党委常委会汇报,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情况、综合治理履职情况、“凡提四必”情况及任免理由等,由学校党委常委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6、公示任用。根据有关规定,在学校网站进行任前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四、相关要求
1、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组织选拔工作要严格程序,做到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2、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正确用人导向。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不准在选拔工作中拉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不准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学校纪委监专办将加强选拔过程监督,受理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选任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学校纪委监专办综合室电话:(027)81973846。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