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任务安排,为切实践行初心宗旨、为民排忧解难要求,促进机关各支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坚持开门问计:机关各支部和党员干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对照职能、贴近师生”要求,重点从上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收集查摆的意见、问题和实际工作过程中受理师生反馈情况中着手收集整理办实事任务。
2、抓好工作结合:注重与党员干部联系学生“一对一”帮扶、党员下沉社区服务和开展“敲门行动”等工作相结合。
3、分类确定任务:按支部集体和党员个人分类整理确定办实事任务。为聚焦聚力保障办实事任务有效落实,原则各支部确定集体任务1-2项,党员个人确定任务不超过3项。校领导所在支部要根据上年度校党委民主生活会收集和查摆的意见、结合校领导分管本部业务工作实际,协助校领导梳理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并与本支部集体办实事任务同步开展、一体推进。
4、报送任务清单:各支部于4月2日中午12时前根据支部集体和中层干部个人确定的任务清单汇总填妥机关党委办实事任务清单汇总表.docx报机关党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1688528@qq.com),校领导所在支部协助梳理校领导办实事任务清单报党委组织部,支部其他党员办实事任务清单由支部汇总掌握。下半年支部召开专题组织会,党员须报告个人办实事任务落实情况。
机关各支部要坚持围绕问题抓整改、对照清单促落实,着力解决一批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增强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