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乡村振兴驻村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5-06-23浏览次数:40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学校开展第三批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干部岗位与服务期限

驻恩施州鹤峰县太平镇枞阳坡村工作队队长兼村第一书记1名,队员2名。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任期一般为2年,2025年7月底之前轮换到位。

二、选派干部资格条件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人选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驻村工作队长兼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应是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工作队员优先选派中共党员。

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且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干部也可报名。

学校将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派驻村干部。

三、相关职责任务

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将聚焦中央规定的“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职责任务,结合实际主要做好“聚力强组织、固根基;聚力稳脱贫、聚力防返贫;聚力兴产业、助发展;聚力抓治理、促和谐;聚力办实事、解难题;聚力转作风、优服务”等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四、管理、激励与保障

学校党委把乡村振兴作为“墩苗”历练干部的广阔舞台,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点挂职驻村锻炼,将加强对驻村帮扶干部的培训、管理、考核、监督和服务,给予挂职驻村干部适当生活、交通补助和工作经费。建立干部挂职驻村帮扶激励机制,将挂职驻村帮扶工作成效作为评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依据,对挂职驻村期间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五、报名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报名参加驻村工作队的同志,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名(行政楼A-402),提交干部任免审批表(见附件)。党委组织部将根据报名情况开展政审、选派等相关工作。                

附件:  干部任免审批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