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主推荐,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确定徐敏同志为外国语学院副院长选拔的考察对象,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
一、考察对象基本情况
徐敏,女,汉族,1978年2月出生,湖北监利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副教授。现任外国语学院教师、创客中心负责人。
二、考察时间
2025年6月17日—20日
三、考察方法及主要内容
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考察有关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同时,审查考察对象个人档案,核查个人事项,听取学校纪检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意见。
四、考察组安排
姜璐 党委组织部五级职员
席耶 党委组织部七级职员
五、考察基本要求
(一)考察对象提交相关材料。考察对象撰写近三年思想工作小结(从三个部分撰写,一是政治表现,二是主要工作情况,要突出工作实绩,以工作事例论证工作成绩,防止泛泛而谈,要说明具有代表性、能说明实绩的工作成果,要体现做了哪些事情,起到了什么效果;三是存在的不足,不足要实,不能以学习不够深入,调研不够经常等替代,不能以建议希望替代不足,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考察对象填写《选拔中层领导干部考察对象基本情况表》。以上两份材料请于2025年6月17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hbue.edu.cn。
(二)规范考察程序。一是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组织有关人员填写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二是个别谈话。谈话人员对考察对象总体表现情况进行评价。谈话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干部和教职工代表;其他有关人员。三是同考察对象面谈。考察组全体成员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鉴别印证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研判。考察中可以采取实地走访、查阅工作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考察组应当听取纪委监专办等有关部门意见。
(三)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考察工作。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必须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签字。谈话人员要真实地反映情况,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人员要如实记录谈话情况,客观的形成考察意见。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学校党委报告。
六、监督联系方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考察工作进行监督。可通过信箱、电话、面谈等方式,反映有关情况。党委组织部电子信箱zuzhibu@hbue.edu.cn,电话:(027)81973781;学校纪委监专办综合室电话:(027)81973846。
党委组织部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