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主推荐,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确定许志勇等7名同志为本次部分中层干部岗位选拔的考察对象,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
一、考察对象基本情况
(一)会计学院院长1名
许志勇,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湖北武汉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民建会员,教授。2021年6月至今任会计学院副院长。
(二)法学院院长1名
王腾,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湖北武汉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副教授。2023年2月至今任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三)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
王海涛,男,汉族,1981年1月出生,湖北蕲春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教授。2023年2月至今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四)金融学院副院长2名
孔月红,女,汉族,1976年6月出生,湖北江陵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副教授。现任金融学院党委委员、保险系主任。
马永健,男,汉族,1992年5月出生,河南周口人,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副教授。现任金融学院党委委员、应用金融系主任。
(五)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1名
任立,男,汉族,1990年2月出生,湖北武汉人,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副教授。现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委员、院聘副院长。
(六)法学院副院长1名
潘德勇,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辽宁大连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教授。曾任法学院副院长。现任法学院教师。
二、考察时间
2025年4月27日—30日
三、考察方法及主要内容
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考察有关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同时,审查考察对象个人档案,核查个人事项,听取学校纪检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意见。
四、考察组安排
第一组:陈祥 储环
考察对象:许志勇
第二组:夏菲 陈瑶
考察对象:王腾 潘德勇
第三组:聂春田 席耶
考察对象:王海涛
第四组:蒋琼 夏炼
考察对象:孔月红 马永健
第五组:姜璐 杨亚娟
考察对象:任立
五、考察基本要求
(一)考察对象提交相关材料。考察对象撰写近三年思想工作小结(从三个部分撰写,一是政治表现,二是主要工作情况,要突出工作实绩,以工作事例论证工作成绩,防止泛泛而谈,要说明具有代表性、能说明实绩的工作成果,要体现做了哪些事情,起到了什么效果;三是存在的不足,不足要实,不能以学习不够深入,调研不够经常等替代,不能以建议希望替代不足,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考察对象填写《选拔中层领导干部考察对象基本情况表》。以上两份材料请于2025年4月27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hbue.edu.cn。
(二)规范考察程序。一是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组织有关人员填写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二是个别谈话。谈话人员对考察对象总体表现情况进行评价。谈话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干部和教职工代表(单位人数在15人以下的应全部参加);其他有关人员。三是同考察对象面谈。考察组全体成员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鉴别印证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研判。考察中可以采取实地走访、查阅工作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考察组应当听取纪委监专办等有关部门意见。
(三)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考察工作。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必须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签字。考察对象为民主党派成员的,还要听取所在党派主要负责人的意见。谈话人员要真实地反映情况,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人员要如实记录谈话情况,客观的形成考察意见。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学校党委报告。
六、监督联系方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考察工作进行监督。可通过信箱、电话、面谈等方式,反映有关情况。党委组织部电子信箱zuzhibu@hbue.edu.cn,电话:(027)81973781;学校纪委监专办综合室电话:(027)81973846。
党委组织部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