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切实做好我校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工作,充分体现党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的关怀,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的相关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学校党费中拿出部分资金对老党员和老干部及生活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
一、申报条件
1、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
2、身患重大疾病、伤残,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3、遭受自然灾害或遭遇重特大事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4、无经济来源、家庭负担特别重、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除以上情形之外,经党员群众公认、基层党组织认可的生活特别困难党员,也可作为救助慰问对象。
二、救助慰问标准
救助标准为1000元/人。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做好生活困难党员救助对象的推荐、审核、申报工作。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将困难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入党时间、家庭困难状况及困难原因、通讯地址等情况掌握清楚,建立台账。对所有推荐对象,必须在其所在支部进行公示。
2、各二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填写《湖北经济学院2018年春节生活困难党员救助帮扶对象申报表》,于2018年1月22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2018年春节生活困难党员求助帮扶对象申报表.docx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