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主推荐,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确定李珺等6名同志为本次部分中层副职干部职位选任的考察对象,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
一、考察对象基本情况
(一)管理岗中层副职5名
李珺,女,汉族,1983年7月生,湖北神农架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讲师。200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湖北经济学院管理技术学院辅导员、法学院辅导员,现任合作发展处七级职员。
杨亚娟,女,汉族,1989年6月生,河南周口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讲师。201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辅导员,现任学生工作部(处)七级职员。
汪长凌,男,汉族,1989年3月生,湖北荆州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201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石油长庆油田技术员、湖北经济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秘书,现任教务处七级职员。
崔伦华,男,汉族,1989年9月生,河南南阳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讲师。201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辅导员、学生工作部(处)七级职员,现任学校办公室七级职员。
张偲,女,汉族,1987年7月生,湖北武汉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讲师。201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院办秘书、湖北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辅导员、金融学院辅导员,现任党委宣传部七级职员。
(二)校团委副书记1名
夏炼,女,汉族,1992年11月生,湖北武汉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艺术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讲师。201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湖北经济学院团委干事、信息工程学院辅导员,现任学校办公室七级职员。
二、考察时间
2025年3月6日—10日
三、考察方法及主要内容
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考察有关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审查考察对象个人档案,核查个人事项,听取学校纪检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意见。
四、考察组安排
第一组:聂春田 储 环
考察对象: 崔伦华 夏 炼
第二组:姜 璐 席 耶
考察对象: 杨亚娟 汪长凌
第三组:杨守平 陈 祥
考察对象: 李 珺 张 偲
五、考察基本要求
(一)考察对象提交相关材料。考察对象撰写近三年思想工作小结(从三个部分撰写,一是政治表现,二是主要工作情况,要突出工作实绩,以工作事例论证工作成绩,防止泛泛而谈,要具有代表性,要体现做了哪些事情,起到了什么效果;三是存在的不足,不足要实,不能以学习不够深入,调研不够经常等替代,不能以建议希望替代不足,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考察对象填写《选拔中层领导干部考察对象基本情况表》。以上两份材料请于2025年3月6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hbue.edu.cn。
(二)规范考察程序。一是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组织有关人员填写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二是个别谈话。谈话人员对考察对象总体表现情况进行评价。谈话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干部和教职工代表(单位人数在15人以下的应全部参加);其他有关人员。三是同考察对象面谈。考察组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鉴别印证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研判。考察中可以采取实地走访、查阅工作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考察组应当听取纪委监专办等有关部门意见。
(三)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考察工作。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必须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签字。谈话人员要真实地反映情况,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人员要如实记录谈话情况,客观地形成考察意见。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学校党委报告。
六、监督联系方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考察工作进行监督。可通过信箱、电话、面谈等方式,反映有关情况。党委组织部电子信箱zuzhibu@hbue.edu.cn,电话:(027)81973781;学校纪委监专办综合室电话:(027)81973846。
党委组织部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