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省委《关于做好省驻农村工作队(扶贫工作队)组派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15〕43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10月开始,集中5年时间,组建省驻农村工作队(扶贫工作队)进驻到全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精准扶贫、新农村建设和“三万”活动等工作。根据省委要求,经请示学校领导,拟选派一批政策水平好,工作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组成工作队,进驻恩施鹤峰县开展工作。工作队由3-5名干部组成。队长由处级干部担任,兼任驻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挂任所在乡镇党政副职。队长一般两年一轮换,队员1-2年一轮换。工作队脱产驻村,驻村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所有参加省驻村工作队的干部驻村工作经历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省驻村工作队的主要任务: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攻坚、新农村建设的决策部署;采取帮扶单位包村、工作队干部驻村的办法,实施精准扶贫到村到户,落实精准扶贫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帮助驻点村及贫困户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参加全省“三万”活动,完成“三万”活动部署的各项任务,大力兴办实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完善基层公共服务;指导驻点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乡风文明、民主管理、社会和谐。
此次选派驻村工作队要求全脱产开展工作,组成人员需定期进行轮换。工作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请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按要求迅速动员,积极选派合适同志参与本次工作。原则上每个单位均应选派1人参与报名(可以超过一人),此次报名四年内有效。五年内队员轮换均从此次报名人员中选派。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请按附件格式填写报名汇总表,于10月10日中午12点前发到信箱:32396268@qq.com。
联 系 人:孙静月
联系电话:027-81977095
附件:报名表(点击下载)
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