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安排,拟于近期举办第十八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
2024年上半年我校发展的预备党员(2024年下半年发展的预备党员不参加此次培训);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但未参加预备党员党校学习的预备党员(均包含教工预备党员和学生预备党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分为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
集中教学由党校统一安排,课表见附件1。
分散教学由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重点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党性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党性锻炼等方面教育。
四、培训要求
1、参训学员必须保证学习时间,集中教学培训实行现场签到,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无故缺课者取消结业资格。
2、参训学员需填写培训登记表(附件2),各单位汇总后填报学员名册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盖章于10月28日前报党校办公室(行政楼A403),电子档发送邮件至:3161209672@qq.com。
3、集中培训结束后,学员需撰写培训小结交各支部进行归档。
党 校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