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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15-10-09浏览次数:1261

为进一步发挥教师党支部在基层党组织建设、立德树人和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骨干带头作用,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鄂组通20153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人”培育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选优配强,实现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

1教师党支部书记的选配。“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重点从各级各类专家学者、各级各类教学名师、校级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中产生,提倡符合条件的系部(教研室)主任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选任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党务工作能力强、学术科研能力强的“一好双强”标准。各院(系)党委具体负责教师党支部书记的调整和选配,2015年底实现“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全覆盖。

2教师党支部书记的任期。教师党支部书记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鼓励优秀“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连选连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届中调整和任满换届应向党委组织部报备。

二、加强培育,全面提升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3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培养。各院(系)党委要把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院(系)干部梯队进行系统培养。优秀的“双带头人”应作为院(系)班子成员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要着力把优秀党员教师培养成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要注重在优秀的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要注重遴选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并予以培养。

4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培训。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干部培训规划,列入学校和院系两级年度培训计划。积极推荐教师党支部书记参加省委高校工委举办的示范培训班和其他培训学习。校党校每年至少对教师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一次。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参加院系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新任教师党支部书记需进行任前培训。教师党支部书记年度累计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

三、强化责任,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作用

5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做党建工作责任人。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职责,加强对教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向教师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教师党员工作。

6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做思想政治引领人。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加强所在单位的师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恪守“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教学有纪律”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公开抨击党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扭曲党史国史等不良言行。

7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做教学科研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以及院(系)工作中勇挑重担,甘于奉献,做好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四、固本强基,切实加强教师党支部自身建设

8强化院(系)党委的领导责任。院(系)党委要将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教师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年底组织教师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院(系)党委书记要亲自参与教师党支部活动,加强对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指导、督促和服务。党委成员要联系教师党支部书记,定期谈心谈话,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9推行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的结对“帮带”。每个教师党支部应根据专业相近原则结对联系学生党支部,每学期至少与学生党支部共同开展一次支部活动。每个学生党支部应有若干党员教师进行帮带。教师党支部应注重在理论学习、科学研究、学业指导、社会实践等方面对学生党支部进行指导。教师党支部书记列席联系党支部的学生党员发展大会。逐步推行教师党支部结对联系学生社团组织工作。

10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广泛开展经验交流。充分挖掘先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事迹,积极推广先进经验。认真总结归纳各院(系)先进工作方法和活动案例,形成工作制度或在全校进行推广。

五、统筹兼顾,切实保障“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组织实施

11切实保障教师党支部书记政治、经济待遇。教师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列席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在教职工职称评审、选拔任用、学习培训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年终根据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考核情况,落实教师党支部书记岗位津贴。

12建立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体系。党委组织部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对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各院(系)党委要建立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履职台账,分析评估工作状况,形成动态管理机制。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学校定期开展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活动。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党员群众有反映的,要督促整改,整改不力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13保障教师党支部活动经费。学校把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障党支部开展工作的经常性活动经费。鼓励教师党支部创新支部活动,形成支部品牌,采用党建工作立项方式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活动内容及影响力给予经费支持。

14完善“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领导体制。学校党委常委、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要联系教师党支部书记,加强帮扶与指导。学校党委常委会每年要专题研究一次“双带头人”工作,将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院(系)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