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 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3-02-06浏览次数:2647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鄂组通[2023]1号)有关要求,现就我校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时间安排

结合20232月、3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3月底前完成

三、参与对象

学校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

四、方法措施

()会前阶段(2月中下旬)

1.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坚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同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学校党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等群体,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2.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党支部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同时,要把省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有关要求纳入对照内容。党支部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会期工作(3月上中旬)

3.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在会上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同时,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4.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定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会后工作(3月中下旬前完成)

5.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各党支部将党支部整改措施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各二级单位党组织324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4提交校党委组织部审核与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基层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行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组织领导

1.压实责任。学校党委和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校领导和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结合工作分工和联系支部工作,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进行全覆盖指导点评,督促党支部及时校准偏差、抓实抓好整改。各党支部要准确把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质量。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安排,有序推进落实。

2.分类指导。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专门研究部署,作出具体安排,对教师、学生和行政等不同类型的基层党支部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分类指导,着力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沟通。


附件1: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任务清单.docx

附件2: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docx

附件3:民主测评用表.docx

附件4: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docx.docx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3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