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23年春节前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3-01-05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切实做好我校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工作,充分体现党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的关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在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春节前开展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的走访慰问活动。

一、生活困难党员申报条件

1、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

2、身患重大疾病、伤残,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

3、遭受自然灾害或遭遇重特大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

除以上情形之外,经党员群众公认、基层党组织认可的生活困难党员,也可作为救助对象。

二、慰问标准

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经审批后,根据实际,按照1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慰问金。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生活困难党员救助对象的推荐、审核、申报工作。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将困难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入党时间、家庭困难状况及困难原因、通讯地址等情况掌握清楚,建立台账。对所有推荐对象,必须在其所在支部进行公示,真正把最需要帮助的党员推荐上来。

2、各二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填写《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春节生活困难党员救助帮扶对象申报表》,于202316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3、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的慰问事宜由离退休党委负责。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春节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慰问审批表.docx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