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党委(党总支):
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管理,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效果,充分发挥
党校在发展学生党员中的教育管理作用,经党校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公开选拔一批
学生党员担任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指导员(以下简称“指导员”),具体事项
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名额
在校全日制学生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共选拔10名。
二、指导员主要职责
指导员主要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日常管理,按岗位设置分为组织员、班
主任和党校编辑。每期党校以班级为单位安排1名指导员,担任临时班主任进行班
级管理。指导员的职责:一是根据分班情况,以小组长为骨干成立班委会,与班委
会共同加强班级管理;二是带领班委会加强与党校教师沟通,认真做好课堂考勤和
课堂纪律维护,督促学员努力学习;三是指导班委会拟定小组讨论内容,开展形式
多样、内容丰富的分组讨论;四是及时收集和整理学员学习成果,负责“优秀学
员”的评选;五是配合党校做好学员结业考试、结业证书等制作以及每期党校的宣
传报道和后期成果处理。指导员工作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颁发聘书。
三、选拔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热心党校事业。
2、对自己要求严格,具备一定的党性修养和较强的纪律观念。
3、具有较强责任感,勤于学习,乐于奉献。
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学生干部管理经验者优先。
5、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日常办公软件(WORD、EXCEL)。
四、选拔步骤
1、报名(3月14日至18日):下载《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生指导员报告表》认真填写,报院系党组织审批后,于3月19日前将报名表交组织部办公室(行政楼403)。
2、资格审查及初选(3月19日):党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初选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3月20日下午):对初选合格者进行面试。
4、任用:面试胜出者从本学期开始展开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高度注重指导员的选拔工作,坚持高标准,积极配合向党校推荐优秀人才。
2、各学生党员自觉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支持党的工作,踊跃接受党组织挑选。
3、严肃对待此次选拔工作,做到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组织部 党校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