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及监督工作。 2.负责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任用、教育、管理、考核、监督等工作。 3.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干部推荐、考察、管理和考核。 4.负责中层干部履职尽责管理、考核。参与目标责任管理。 5.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核查工作。负责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管理监督工作。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负责挂职干部选派与管理。 7.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与管理,加强党建理论研究。负责学校党员发展工作。实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内年报统计等工作。负责指导党委(党总支)的换届选举。 8.负责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组织生活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指导二级单位党组织的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生活会。 9.负责组织实施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建设的检查考评,表彰党内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10.负责组织员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11.负责落实党管人才制度,处理党委人才办的日常工作。 12.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校工作职责 1.负责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2.负责制定并实施各类培训班的教育培训计划。 3.负责党校教材、师资队伍建设。 4.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学院分党校的日常工作。 5.负责培训学员的学籍管理及培训信息数据库的管理。 6.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岗位设置情况 部 长:王 平 主管全部门工作并分管干部工作 副 部 长:蒋 琼 主要分管党建、党校和组织发展工作 工作人员:钟立伟 主要负责经办干部选任、管理、教育等工作及部门综合事务 孙 浩 主要负责经办基层党建、组织发展、党校工作 郭 峰 主要负责干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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