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层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18-03-14浏览次数:1608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遵纪守规、廉洁从政,根据省委第十巡视组关于我校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大检查反馈意见,现就2018年我校中层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持有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领导干部应如实报告持股情况,并在今后年度持续报告此项情况。

2持有以上股份并属于填报范围内的中层干部,如2018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未填报此项内容,请于2018年3月30日前到组织部补充填报,补充内容填写在备注栏。

3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81973781,联系人:张承良。

  

党委组织部

2018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