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试用期满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3-03-27浏览次数:721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学校党委决定对13名试用期满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20223月—20233月),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赵继伟

(二)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田浩

(三)学生工作部(处)部长(处长)商守卫

(四)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正处级)兼人事处副处长彭芸

(五)工商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刘帷

(六)工商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陈金波

(七)会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李阳阳

(八)会计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曾义

(九)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钟立伟

(十)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张艳伟

(十一)人事处副处长吴荣勤

(十二)学生工作部(处)副部长(副处长)郭倩倩

(十三)科研处副处长肖述剑 

二、考核时间

2023329-31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重点考核其对所任职务的适应度和履行职责情况。

四、考核方式

试用期满考核采取个人试用期满工作总结、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综合进行。

(一)个人工作总结。试用期满中层干部对照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撰写试用期满工作总结,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

(二)民主测评。召开试用期满中层干部任职单位全体教职工会议(参会率不低于2/3),试用期满中层干部现场述职,述职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与会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

(三)考核谈话。考核组与考核对象的分管联系校领导、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教授、系主任、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等)进行个别谈话(不少于15人),与考核对象面谈,结合民主测评情况,撰写考核情况报告。

考核对象任职单位教职工不足15人的,延伸到其工作关联单位负责人或教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谈话。

(四)审定考核结果。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总考核情况,形成初步考核意见,报学校党委研究,审议确定考核结果和是否正式任职意见。

五、考察分组安排

第一考察组:林敬山、陈祥

考察对象:彭芸、吴荣勤、钟立伟

第二考察组:曹礼和、林哲宇  

考察对象:田浩、商守卫、郭倩倩

第三考察组:郑国霞、孙浩

考察对象:刘帷、陈金波

第四考察组:费春桃、陈瑶

考察对象:李阳阳、曾义

第五考察组:夏菲、储环

考察对象:赵继伟、肖述剑、张艳伟

六、工作要求

(一)相关中层干部于2023328日前将《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纸质加盖公章交至党委组织部403室,电子档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uzhibu@hbue.edu.cn。党委组织部审核后在校园内网公示。

(二)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是一项严肃认真、规范细致的工作。有关二级单位党组织、机关部处要精心组织,保证参加民主测评的教职工人数,以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核对象情况。参加测评和谈话的教职工要本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从党的事业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实事求是、全面正确地看待干部。

联系人:林哲宇,联系电话:027-81973781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doc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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