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副院长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17浏览次数:286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增加一个副院长职位,其人选在校内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一、任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熟悉高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富有合作精神,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学历(学位)和职称。博士、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资历、业务能力与素质。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有较高的本专业教学、科研水平和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年龄。男性不超过50岁,女性不超过45岁。

5.工作实绩。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6.身体健康。

二、程序和方法

1公开报名,资格审查。619日前由本人自愿填写竞岗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574204089@qq.com)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查资格(学校党委组织部网站将公告结果和下步具体安排)。

2.竞岗者演讲。竞岗者按岗位在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聘演讲,介绍个人基本情况,陈述自己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履行岗位职责的思路和完成任期目标的工作措施。竞岗者的演讲时限为10分钟。

3民主测评。竞岗者演讲后,学院与会教职工无记名投票推选候选人(会议推荐)。

4组织考察。学校党委组织部通过和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相关人员个别谈话,竞岗人员进行考察(谈话推荐)。

5提交竞岗候选人员名单。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以上程序,向学校党委逐个解释竞岗者演讲、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

6酝酿、讨论决定任用人选。学校党委根据提交的竞岗候选人员情况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票决其副院长人选。

7任前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8.履行聘任手续。学校党委发文,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任职手续

三、有关要求

这次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副院长竞争上岗工作6月底前结束。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应予积极配合。要严格程序、方法、步骤,确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充分体现竞岗者个人优势和才华的展示,体现群众的公认度,体现党管干部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参加竞岗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在竞岗过程中不许走关系,拉选票,跑官要官,严禁拉帮结派和采用非正当手段谋取竞争岗位。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竞聘中层领导干部岗位报名表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3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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