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统战党支部 纪委监察党支部 联合开展五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19-05-30浏览次数:404

5月29日上午,组织统战党支部与纪委监察党支部结合湖北经济学院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教育活动,联合开展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狠抓作风建设 激发担当作为”主题党日活动。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梅华同志、校党委副书记刘大洪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正副会长一起参加了联学活动。活动由组织统战党支部书记张棣同志主持。

全体党员按规定动作要求,佩戴党员徽章,现场缴纳了5月份党费。

首先,纪委监察支部书记张代明同志为大家上微党课,带领大家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他从监察法颁布的重大意义、监察法的结构和内容、监委的性质和职责、监察范围(对象)、监察程序、留置的概念、处置情形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解读。并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引导大家在工作中如何遵纪守法,践行正确规范的行为准则

机关党委书记朱磊同志了重点发言。他认为,《监察法》的颁布意义重大,有利于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需要多次学反复学。他结合自己在不同岗位的工作经历,指出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能不断给自己敲警钟,不断提升防腐拒变的能力。发言中,他着重强调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他要求全体党员和教职工,吸取今年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上出现严重失误的教训,认真开展“一事三摆”自查自纠,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思想作风摆进去,避免盲目自大、自以为是,既要自觉接受监督、自我约束,又要积极进取,勇于担当,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校党委副书记刘大洪同志在讲到自己的学习体会时,着重强调,第一,要充分认识到《监察法》的重要意义。他认为,监察法的出台,使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起来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实现了立法与改革的衔接,有利于以法治的思维开展反腐败工作;第二,既要反对乱作为,又要反对不作为学校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约束激励机制,激活全体干部的担当意识和实干精神;第三,号召全体党员和职工,要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一定有我”的精神,克服目前暂时的困难,坚定信心,砥励前行,为把我校建成为高水平财经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梅华同志总结发言。首先,他对这次学活动进行了充分肯定。他认为支部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联合开展、党内知识分子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合学习,这不但是形式上的创新,在内容上也是一种创新,值得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接着,他从中国的政党制度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角度,谈到了党外知识分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学习监察法对党内知识分子和党外知识分子同样重要,所以这次联学活动非常必要最后,他告诫所有与会同志,要注重学法、知法、懂法和用法。大家要在教学科研管理各个层面,约束自己,勤奋工作共同守好湖北经济学院这个精神家园。

会后,党外代表人士纷纷表示这是一次很有意义的联学活动,既深入学习了监察法,又感受到党内同志的高度自觉、严格自律的精神风貌。